开封市司法局以“三化”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2022-03-31 15:41:13 来源: 市司法局
关注河南热线

为进一步发挥好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和法律论证实效,开封市司法局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聘用不当、使用无方、管理无法等问题,采取务实举措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完善管理“实质化”指标

推行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及文件备案制度,制定下发《开封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任合同(通用样本)》,指导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建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实现了工作全覆盖、制度均健全。截至目前,全市13个市委部委、34个市政府部门、9个县区政府和6个驻汴单位全部聘有法律顾问,共聘请法律顾问120人、律师事务所29个。

借力高效“信息化”平台

依托市级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强化“互联网+督导”,将法律顾问工作日常督导考评结果纳入季度、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充分发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5”全方位部署推动、按节点加强督导、实景化展示效果、按实效考核评价的信息化平台优势,全面实现法律顾问管理考核信息化、无纸化,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发挥考核“增压器”作用

进一步细化《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季度督察考评标准》,充分运用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月例会点评机制,对季度考核排名后5位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在联席会议上进行表态发言;对连续两次排名后5位的单位,实行末位约谈问责等机制,倒逼工作责任落实,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单位法律事务程度逐步加深。加强建设 实现队伍专业化

以“三有三懂”为选聘标准

将“有情怀、有能力、有担当”“懂政治、懂政府、懂法律”,作为选聘法律顾问的尺度和标准,确保其能够以较强的政治意识、较高的法治素养,有效应对党委政府各类法律事务。

以自身建设为样板引领

精心挑选2名长期从事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和5名公职律师,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先后承办32件重大集体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及仲裁风险评估论证,完成市政府交办的《郑汴同城南水北调特许经营项目协议》等62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补充建议472条,为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了样板。

以“1+3+5+6”为工作方法

“1”即聚焦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3”即对法律事务项目数量多、涉及面广、金额特别巨大的单位,为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论证提供条件;“5”即重点为常委会、常务会、党委(组)会、行政办公会、领导小组会的决策事项提供法律保障;“6”即重点对重大投资、招商引资、国资处置、国企上市、重大纠纷、招投标类事务提供法律服务。2021年,全市法律顾问共为党委政府涉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复议诉讼、重大项目投资合同协议审查、法治培训等提供法律专业性服务1403次。

精准改革 推进工作规范化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充分研判论证,以“四个确保”推进法律顾问改革落地,在全省率先建成供全市党政群团共同使用的统一的法律顾问人才库和与之匹配的体系性管理制度,为法治开封建设夯实人才储备。

依法科学谋划,确保高位起步

专门成立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监察、行业协会、行政监管机构代表为成员的人才库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协调、文件起草论证和纪检监察小组,不仅保障了涉及企业行业制度的制定能够及时征求行业协会意见,而且确保能够有效抵抗各种干扰,依法公平公正推进各项工作。

严把入库关口,确保人才质量

按照“精准要求、精细规划、严格准入”的原则,明确人才库遴选人数、范围、条件和程序,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领域,遴选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分析能力强、理论素养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律人才,稳步构建数量充员、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法律人才队伍。截至目前,已遴选法学专家9名、律师事务所16个、专职律师82名,打造了初具规模、满足需求、逐步增量的法律顾问人才库,到期续聘、换聘的17家单位均从人才库中择优选聘了适合自身工作需要的合适人才。2022年4月,将启动人才库更新工作,依据工作需要吸纳更多专业门类的人才,更好满足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需求。

完善制度机制,确保管理到位

在广泛征求省司法厅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保密局、市律师协会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30余次扎实论证,制定出台《开封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开封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和《外聘法律顾问通用合同样本》,形成了相互支撑、内容实用、可操作性强的体系性管理制度。同时,充分考虑涉密单位和特殊行业领域人才需求实际,在相应制度内容上予以明确。

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改革成效

发挥好督导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法律顾问工作实绩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人才库动态调整的依据,每年对人才库进行动态更新,实现了对聘请单位和受聘对象的双向有效监督,实现了“管得住、管得了、能管好”的目标和效果。

责任编辑:hN_0112